關于轉發《關于開展四川省“天府益企計劃·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綿經信企業〔2022〕367號
各縣(市、區)、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
現將《關于開展四川省“天府益企計劃·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川經信辦函〔2022〕239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縣(市、區)、園區按照屬地劃分原則,組織本區域內有意愿申報且符合條件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地于7月7日前登錄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務欄目中的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選擇相應方向進行填報,完成項目入庫。
二、請各縣(市、區)、園區7月7日前提交示范基地申報材料和縣(市、區)、園區報市經信局的推薦材料到市經信局企業科(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須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PDF資料各一份)。示范基地申報材料內容以省廳通知為準,縣(市、區)、園區報市經信局的推薦材料包括:
1.縣(市、區)、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紅頭文件;
2.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匯總表(附件1);
3.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明細表(附件2)。
三、請各縣(市、區)、園區工業經濟主管部門對推薦的省示范基地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和實地走訪調研,給出真實、詳盡的推薦意見。
聯系人:王明璨;聯系電話:2222709
附件:《關于開展四川省“天府益企計劃·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綿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關于開展四川省“天府益企計劃·小型微型
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
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四川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為貫徹落實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等10部門《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的財稅政策》(川財建〔2022〕2號)精神,按照《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建〔2019〕3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就做好四川省“天府益企計劃·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對入駐中小微企業實施廠房租金減免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二、補助標準和時間
(一)補助標準。
對入駐中小微企業實施廠房租金減免的示范基地,按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全年最高200萬元補助。今年分兩批補助,第一批補助時間為2022年1月19日至6月30日,第二批補助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計算時間。
本批(次)主要補助2022年1月19日至6月30日已減免的廠房租金。沒有滿月的,按該月實際天數測算。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是有效期內的四川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運營機構名稱須與認定文件一致)。
(二)按照財政廳等3部門《關于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省屬國有企業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的通知》(川財資〔2022〕19號)要求,已享受省屬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示范基地不再申報。
(三)減免額度為合同(協議)中明確的金額與企業實際繳納金額的差。
四、申報材料
(一)示范基地需提交當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的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3);
2.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明細表(附件2);
3.示范基地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廠房所有權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4.與入駐(減免廠房租金)企業簽訂的入駐協議及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示范基地為入駐企業減免廠房租金的憑證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與企業簽訂的房租減免合同、企業租金銀行轉賬回單、發票等);
6.省級示范基地認定文件;
7.示范基地申請補助資金承諾書(附件4)。
(二)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需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紅頭文件;
2.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匯總表(附件1);
3.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明細表(附件2)。
五、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本區域內有意愿申報且符合條件的示范基地于7月10日前登錄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務欄目中的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選擇相應方向進行填報,完成項目入庫,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進行項目申報。四川省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本項目填報入口擬于7月5日后開放。
(二)項目審核。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現場核實等工作,提出本地區擬支持項目,并向社會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監督。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應保存全部項目資料以及專家評審意見原件備查。
(三)項目上報。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將項目審核匯總后,于2022年7月15日前將上報材料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經濟和信息化廳將視情況對個別項目進行抽查。
(四)資金撥付。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財政廳綜合考慮預算額度、申報額度,按比例測算匹配資金,按規定履行資金安排報批程序后,采取定向財力轉移支付方式將補助資金下達到各市(州)。各地須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科學管理和撥付財政資金。
六、工作要求
(一)組織要求。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公開組織符合條件的示范基地申報,并承擔資金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項目申報條件、支持范圍、支持標準需符合申報要求,不得隨意擴大范圍和標準。對違反規定的,將視情況采取責令整改、收回資金等措施予以處理,對違紀違規問題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項目要求。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要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加強對示范基地申報材料審核把關,確保真實。各地區要加強對示范基地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廠房租金減免補助主要用于基地自身運營與建設等。
(三)績效要求。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要對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并及時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
七、聯系方式
(一)經濟和信息化廳。
聯系人:創業促進與服務體系處 姜洪穎
電話:028-87036542
郵箱:jxwxqyc@126.com
(二)工業項目(資金)管理平臺技術服務。
聯系人:信息中心
電話:028-86264185
附件:1.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匯總表
2.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情況明細表
3.示范基地廠房租金減免補助資金申報表
4.示范基地申請補助資金承諾書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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